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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江公积金提取条件
阳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主要依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及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。以下是常见的提取条件(截至最新政策,具体以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发布为准):
一、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
1、购买商品房、二手房、保障性住房等自住住房;
2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。
需提供购房合同、不动产权证、发票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材料。
二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
1、偿还本市或异地住房贷款(包括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);
2、可按年或按月提取,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还款额。
需提供借款合同、还款明细、银行对账单等。
三、租赁自住住房
1、本人及配偶在阳江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;
2、提取额度一般有上限,需符合当地租房提取政策。
需提供租赁合同、无房证明(可通过“粤省事”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)等。
四、离休、退休
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,可全额提取账户余额。需提供退休证明或身份证。
五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
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。
六、出境定居
需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相关材料。
七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
由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死亡证明、继承公证书等材料申请提取。
八、其他特殊情况
如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、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难等,部分地区允许特殊提取(需咨询阳江公积金中心是否适用)。
注意事项:
提取需本人办理,也可委托他人(需公证委托书);
同一套住房在一年内只能提取一次;
提取前需确保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,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违约情况;
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,虚假申报将承担法律责任。
建议操作前通过以下方式确认最新政策:
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
拨打服务热线:0662-12329
前往当地公积金业务网点咨询
(注:政策可能随时间调整,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。)
🕐 2026-03-22 21:52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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