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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市简易注销
在中山市办理企业简易注销,需符合相关条件并按流程操作。以下是系统、全面的指南:
一、适用对象(简易注销适用范围):
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,以下企业可申请简易注销登记:
1、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(即“未开业”);
2、申请注销登记前无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(即“无债权债务”);
3、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;
4、不存在股权(投资权益)被冻结、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;
5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(不含外资企业、分支机构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)。
二、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:
上述条件任一不满足;
涉及诉讼、仲裁、行政许可未注销;
被列入“黑名单”或存在其他限制性情形。
三、办理流程(2024年最新版):
1、登录“广东省企业登记注册网”或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广东)”
网址:https://sgx.gdgs.gov.cn
2、进入“简易注销公告”模块:
填写企业基本信息;
选择“未开业”或“无债权债务”;
提交公告申请(系统自动生成公告内容);
3、公示期:
公示期为20天(自然日),期间任何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异议;
公示期内无异议,方可进入下一步;
4、提交简易注销申请:
公示期满后,登录系统提交正式注销申请;
上传材料(如:全体投资人签署的《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、营业执照正副本等);
无需提交清算报告、清税证明(但需确保税务已结清);
5、审核与办结:
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材料;
材料齐全、符合要求的,一般1个工作日内办结;
办结后,系统自动公示注销信息,企业主体资格终止。
四、注意事项:
✅ 必须完成税务注销:
即使简易注销不要求提交清税证明,也必须先到税务部门办结税务注销手续,否则可能被驳回;
可通过“粤税通”小程序或电子税务局办理。
✅ 承诺书签字:
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需全体股东/投资人亲笔签名(或电子签章),不可代签。
✅ 异议处理:
若有第三方提出异议,需转为一般注销程序,重新启动清算流程。
✅ 分支机构:
企业如有分支机构,必须先注销分支机构,再申请母公司简易注销。
五、咨询方式:
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热线:0760-12345(政务服务便民热线)
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: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
现场办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9:00–12:00,下午13:30–17:00
六、温馨提示:
简易注销是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,简化流程但不降低责任;
企业法定代表人、股东应对承诺内容真实性负责,虚假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;
如不确定是否符合条件,建议提前咨询市场监管部门或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办理。
如需下载《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模板或查看政策原文,可访问:
👉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
👉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广东)
祝您顺利办理!
——本指南依据《公司法》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《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及中山市最新实操口径整理更新于2024年。
🕐 2026-03-31 23:01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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