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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门市消防许可证
江门市消防许可证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五条及相关规定,对公众聚集场所(如商场、酒店、娱乐场所等)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许可。办理流程如下:
1、办理依据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》等,公众聚集场所需在投入使用前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。
2、申请条件:
场所已通过消防设计审查或备案(如需);
具备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场所平面图、消防设施图纸;
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;
消防设施、器材完好有效,疏散通道畅通。
3、办理流程:
准备材料:营业执照、场所平面图、消防设计文件(或备案凭证)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、员工消防培训记录等(具体清单以当地要求为准)。
提交申请:
线上:登录“广东政务服务网”或“江门市政务服务网”,搜索“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”;
线下:前往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(地址: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100号)或各辖区消防救援大队窗口提交。
现场检查:消防救援机构在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检查。
结果反馈:检查合格的,发放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》;不合格的,书面告知整改要求。
4、注意事项:
办理时限: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并作出决定。
咨询方式:
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电话:0750-3333119(工作日8:30-12:00, 14:30-17:30);
官方平台:访问“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”官网或“粤商通”APP查询最新指南。
重要提示:政策可能调整,请以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最新公告为准,避免因材料不全延误办理。
建议提前准备材料并咨询当地消防部门,确保符合现行消防技术标准。如需进一步协助,可前往江门市政务服务中心(地址:江门市蓬江区海傍路2号)获取现场指导。
🕐 2026-03-03 07:53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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